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不影响,法律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权益,所以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设置了如下限制性规则:(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会决议不是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保证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担保的债务的,不能免除该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低工资规定》对享受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
《最低工资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贷款时,挂名股东要在实际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可以提出,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可以索赔:1、工程质量问题反索赔。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施工规范或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应该负责修复的工程。2、拖延工期反索赔。3、经济担保反索赔。4、保修金反索赔。5、开发商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对外有效,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存在对外和对内两层法律效力。在对外效力方面,根据法规的规定,该捐助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在对内效力方面,其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公司以股东会决议对该捐助行为认诺,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在下列的情形下也需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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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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