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股东决议不受限。股权质押只是限制出质人对股权的处置,并没有限制出质人享有股权相应的权利,所以股权出质并不影响股东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权质押以下这些事项可以变更: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等。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合同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股份代持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这些人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申请:①债务人;②债权人;③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等。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清偿公司债务,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需要征得股东们的同意。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对其债务的承担上,应先以其独立的自身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不是既可由企业承担,也可由投资人承担。
申请重整不等于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公司合并必须通知债权人,可以通知债务人。《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无时间限制,但是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不是发起人则无此时间限制。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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