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1)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公司回购股权 第一种,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 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 同时,公司减资还要通知债权人,并需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种,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如果对股东会下述几项决议中的任何一项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3、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4、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普通转让指法律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法律无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遵守的规定有: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2、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3、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1.企业破产清算后,企业债务由破产财产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无可供分配的财产时,破产清算程序终结。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1、拟定公司名称; 2、去工商局提出设立申请; 3、银行开户(名称为拟定公司名(筹)),并注入资金,大于等于注册资本; 4、提供银行回单、注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章程等,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5、将资料交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5、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
1.注册资金太小,影响业务发展 比如注册资金1元,当你拿着营业执照与客户谈合作签合同时,客户看到你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元,还敢与你签合同吗?严重怀疑公司能力有限,且合作得不到保障。 2.注册资金太大,承担更多法律风险。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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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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