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请书: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居住事由、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申请原因。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申办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当场申请办理居住证: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能够提供半年以上社保证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在连投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能够提供营业执照的。
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办理流程:申请办理;提供申办材料;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领证。
流程:申请办理,提供申办材料,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领证15个工作日后,去办理地点领取。办理材料: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办理流程: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办理流程: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居住证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