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1.非杭州市户籍流动人口;2.年满16周岁;3.打算在杭州市居住30天以上,应在来杭州3天内办理;办理材料:1.3张一寸的近期彩色证件照;2.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或者其他身份证明,例如居民户口簿,军官证等。
法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
一、办理条件: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下满足其一: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连续就读。二、办理流程:1、申请办理;2、提供申办材料;3、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4、领证。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拟在我市居住30日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都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一、办理条件: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下满足其一: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连续就读。二、办理流程:1、申请办理;2、提供申办材料;3、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4、领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提交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其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办理地点:全市各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窗口。
居住证办理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固定合法住所证明等。申请人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申领手续,然后社区居委会对申领资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符合申领要求的,市公安局完成制证工作,并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发放。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法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
居住证续签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和居住证。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