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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定金交了贷款办不下来,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交了贷款办不下来,定金可不可以退,需视情况而定:1、若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或者原购房合同内就贷款办不下来一事约定了可以退定金,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2、在没有约定或协商不了的情况下,需明确房贷申请被拒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建房手续证件不齐全等,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支付利息损失;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自身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贷款的要求,如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个人信用记录不好、贷款材料不完整、首付款不足、个人收入与月供不匹配等,购房者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如果房贷申请被拒不可归责于购房者、开发商双方,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此外,若购房者因自身原因导致房贷申请被拒,也可以分情况来处理。如果是因为贷款资料不完整被拒,那么购房者尽快补齐所需材料重新申请;如果是因为首付款不足被拒,那么购房者可以先找开发商协商追加首付,或者和开发商协商更换贷款银行;而如果是因为其他情况被拒的,那么购房者一般就需要自己承担相应责任了。

    李荣梅律师 2023.07.24 1184人看过
  • 退房必须赔20%的房款吗

    退房不一定要赔20%的房款,根据情况不同可作以下区分:1、双方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则按照约定,如果过高的可以不予支付,退房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当事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2、没有约定的,则按照法定,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李荣梅律师 2023.07.24 2124人看过
  • 房屋属于不动产吗

    房屋属于不动产,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同时从性质上来看,不动产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由此可以看出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规定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李荣梅律师 2023.07.24 2718人看过
  • 物业起诉业主所需提供资料

    物业起诉业主所需提供资料:民事起诉状(n+1份,n为被告人人数);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物业公司工商登记及其他主管部门核准的证明;被告为个人的,应尽量补充被告身份信息;其他。

    李荣梅律师 2023.07.24 1089人看过
  • 不动产证到期后是否能续期

    1、不动产证到期后能续期。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李荣梅律师 2023.07.21 463人看过
  • 农村菜园地是否可以私自建房

    农村菜园地不可以私自建房。在农村的自留地或自家菜地上建房,属于村民建设住宅并经依法批准的,或者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属于合法,未经批准的,属于违法。

    李荣梅律师 2023.07.21 5098人看过
  • 拟入户地依据材料是什么

    拟入户地依据材料是: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资料、房屋建设或购房合同、相关土地证书、拟入户审批申请表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李荣梅律师 2023.07.21 900人看过
  • 民国土地证是否有效

    民国土地证无效,原则上不受法律保护。现实行土地公有,对1982年前的土地应视为无偿收归国有和集体所有,原土地所有者的私有制性质的地契、土地证等凭证已失去法律效力。

    李荣梅律师 2023.07.21 2873人看过
  • 没有土地指标是否可以建设

    没有土地指标不可以建设,建造房屋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建设房屋的文件,违者依法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李荣梅律师 2023.07.21 76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只有房产证怎么办理过户

    1、只有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和完税证等材料2、只有房产证没有其他相关证明的房子房管部门不予办理过户手续。3、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李荣梅律师 2023.07.21 55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