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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强险丢了怎么办?

    交强险丢了,可以去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一个交强险保单抄件。交强险标志丢失的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买强险的手续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业务部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

    刘纪伟 2024.04.28 329人看过
  • 著作权如何认定侵权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有侵权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这种使用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可能对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损害。二、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三、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是过失导致的。区分过错的形式,对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有一定的意义。一般来说,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邓伟娜律师 2024.04.28 445人看过
  • 口头合同是否生效呀

    口头合同有效,但是必须具备合同生效的以下要件:合同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合同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陈婧婧律师 2024.04.28 31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违约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果合同有约定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去进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需要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对于当事人一方不去履行合同的义务,应该承担继续履行或者是补偿损失等,相关违约的责任。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冯希律师 2024.04.28 420人看过
  • 商场定金没签合同可以退款吗

    如果您在商场交付了定金但尚未签订合同,您可能有权要求退款。然而,是否能成功退款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商场的退款政策以及您与商场之间的具体沟通情况。首先,尽管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定金,商场也接受了定金,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之间也可能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其次,关于定金的退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了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尚未签订合同,定金罚则可能不适用。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商场联系,了解其退款政策,并尽量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商场拒绝退款,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婧婧律师 2024.04.28 453人看过
  • 合同不实际履行有效的吗

    视情况而定。合同的效力并非因双方没有履行就没有效力。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和生效条件,一般自签订之日起合同生效。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

    陈婧婧律师 2024.04.28 307人看过
  • 以食品为犯罪对象的罪名包括哪些?

    以食品为犯罪对象的罪名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秦江华律师 2024.04.28 400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有以下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邓伟娜律师 2024.04.28 326人看过
  • 什么是误工费法条依据

    误工费的法条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邓伟娜律师 2024.04.28 315人看过
  • 肇事逃逸处罚是什么

    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刘纪伟 2024.04.28 29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