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检察院审查起诉,必须传唤、讯问被告人,然后才能作出是否向法院起诉的决定,不能不传唤、不讯问被告人,就直接起诉到法院。如果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夫妻之间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公证书的有效期并非固定,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房产公证书在内容未变且符合法律规定时,可长期有效。但为确保有效性,建议定期检查并更新公证书。此外,若涉及房产交易或其他重要事项,最好在办理前咨询法律专家,确保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1、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权证记载的为准;2、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3、被拆迁房屋是公房:若承租的是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若承租的是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缓刑结束后,犯罪分子通常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如定期向考察机关报告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以及在特定情况下需得到批准才能离开居住地。当缓刑考验期满,且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或缓刑规定,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进行公开宣告。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是指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以便进一步实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既可能是单纯地排除障碍,等待时机成熟再实施犯罪,也可能是在排除障碍之后,立即着手实行。(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追踪被害人,是指跟踪被害人,寻机作案或达到预定或合适地点后再实施犯罪。如,为实施抢劫犯罪而跟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是指埋伏或等候在一定地点,等到被害人到来后,再对其实施预定的犯罪。例如,为实施绑架犯罪而在行为人必须经过的某偏僻地带守候其到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1、临时生活救助包括补助金和救济粮。救助对象为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补助期限三个月。2、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期限三个月。
有因果关系不一定有罪。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具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没有刑法所要求的故意与过失,因而不可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在这个案例中,虽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甲并没有杀害乙的故意,也不存在过失,所以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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