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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多少年

    民法典规定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原告的胜诉权将消灭。

    王瑞涛律师 2024.06.27 191人看过
  • 侵犯消费者权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那么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第一种是民事责任。指的是对商品进行修理或者进行更换。如果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损害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话,那么就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邓伟娜律师 2024.06.27 312人看过
  • 承诺签订合同后可以反悔吗

    承诺签订合同后能反悔。承诺,就是答应做一件事。在法律上,就是答应要约人与之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承诺可以撤回,也就是答应要约人订立合同后,可以反悔。但是,有时间限制,要在相关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因此,在规定时间内,承诺签订合同后能反悔。

    陈婧婧律师 2024.06.27 568人看过
  • 判刑和实判有什么区别?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向法院提出的建议,而实判是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而实际决定的判刑结果。简单的说就是量刑只是对实判的建议,而最终的实判可以选择与量刑相同或者与之不同。

    秦江华律师 2024.06.27 325人看过
  • 强制险去什么地方交

    买交强险的方式有:1、车店购买。车主可以直接在购买汽车的地方购买交强险;2、到保险公司买。你可以找一家保险公司,在他们那里购买交强险;3、网上购买。可以进入保险公司官网,在线上购买。注意,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一种车辆保险,如果没有这个保险,在路上被交警查到的话,要交罚款的。

    刘纪伟 2024.06.27 4127人看过
  • 医患关系中医生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王瑞涛律师 2024.06.27 901人看过
  • 同等责任误工费营养费如何算

    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误工费和营养费是会按双方实际的需要来进行计算。一般会是由交强险在限额内是全额赔偿,超出的部分按50%比例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邓伟娜律师 2024.06.27 535人看过
  • 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合同的程序与通过传统方式来签订合同的程序一致,需要双方分别进行要约和承诺: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载有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电子邮件,此行为可视为要约;另一方对该权利义务表示接受的回复邮件视为承诺,在双方没有就合同成立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确认邮件到达要约方的邮件系统时合同成立。此外,合同的生效还需要符合以下要件: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订立该合同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司法实践中,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上述法定要件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其合法有效。

    陈婧婧律师 2024.06.27 233人看过
  • 约定解除的合同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约定解除的合同,如果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陈婧婧律师 2024.06.27 195人看过
  • 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

    两者的概念不同。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陈婧婧律师 2024.06.27 20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