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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大字报说别人坏话是否要赔精神损失费

    用大字报说别人坏话如果对面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坏的,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邓伟娜律师 2024.06.26 73人看过
  • 被别人打伤后怎样赔偿

    被别人打伤后,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邓伟娜律师 2024.06.26 62人看过
  • 无证驾驶摩托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处理标准如下:1、未携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1分。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秦江华律师 2024.06.26 93人看过
  • 签完购房合同后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卖家单方反悔,卖家应当赔偿双倍定金,以定金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支付定金是为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卖家申请解除合同可与买家协商,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陈婧婧律师 2024.06.26 73人看过
  • 配料表少写了配料怎么处罚

    食品配料表不全,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法律规定食品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注明配料表。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邓伟娜律师 2024.06.26 1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上钢板怎么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10、死亡赔偿金。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秦江华律师 2024.06.26 83人看过
  • 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哪些

    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陈婧婧律师 2024.06.26 57人看过
  • 轻伤二级可以赔多少

    轻伤二级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邓伟娜律师 2024.06.26 87人看过
  • 人工关节置换可以办几级残疾证

    如果只有人工关节置换信息不能确定可以办理几级残疾证,需要实际进行伤残鉴定,前往残疾人联合会办证。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

    邓伟娜律师 2024.06.26 8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责任?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此时,若医疗机构能证明自己对此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24.06.26 5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