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对于民间借贷的案件,如果被告收到传票之后无故拒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因此被告拒不出庭,并不能阻挡原告的维权行为,反而有可能会给被告带来不利的结果。
一般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主要是依据《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纠纷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一般被告所在和原告所在的法院均有管辖。
1、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2、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继承的情形下,继承人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遗产不足清偿的,对超过的部分不承担责任。
1、法律规定中借钱的追诉时效是三年。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欠债人去世欠的债由其遗产偿还。2、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3、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
1、连带责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2、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1、单身借款人死了,可以向死者的继承人追偿。2、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借款人去世还能要回钱。2、借款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和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1.可以行使撤销权。2.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