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中抵押房产有效。只要是符合抵押的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关于抵押财产的范围的规定可知,私人借款用房产抵押有效。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后,经强制执行不能实现债权的,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担保人的继承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去世后,担保人留有遗产的,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年。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担保人将无法行使其追偿权。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人对于债务人行使的追偿权也只能在主债权的范围内行使。
如果承担了担保责任,有追偿权。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是可以放弃追偿权的,因为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是先将债务人的债务还清了,然后再向债务人去讨还债务。所以是否想要追偿全看担保人的意愿,如果担保人不想要这笔资金,则无需追偿。但是如果想要,则可要求债务人归还其还款金额。
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1、非财产性权利。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3、不得让与的权利。4、不得扣押的权利。
子女不承担父母欠下的债务。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父母健在,父母无偿还能力的时候,债务是不应当由子女承担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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