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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1、连带责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2、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王衍祥律师 2023.04.18 410人看过
  • 符合什么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符合以下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1、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2、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王衍祥律师 2023.04.18 367人看过
  • 债权适用善意取得吗

    债权是不可以善意取得的。善意取得是一种物权取得的方式而非债权。善意取得的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强调第三人善意也就是不知情。而债权是特定双方在知情的情况之下形成的,所以不能善意取得。

    魏天贵律师 2023.04.17 573人看过
  • 借款是否可以不要担保人

    1、借款可以不需要担保人。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王衍祥律师 2023.04.17 603人看过
  •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是不是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5).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王衍祥律师 2023.04.17 319人看过
  • 人死债可否消除

    1、人死债消没有法律依据。即使人死了债务也不会消失,人死之后如果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2、如果没有担保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即使是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没有担保人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用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王衍祥律师 2023.04.17 972人看过
  • 人死债消是不是有法律依据

    1.人死债消没有法律依据。2.即使人死了债务也不会消失,人死之后如果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如果没有担保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王衍祥律师 2023.04.17 831人看过
  • 债务催收方法有什么

    债务催收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王衍祥律师 2023.04.17 753人看过
  • 债权是不是可以转让

    一般来说,债权可以转让,但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话,债权不得让与:(一)依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情形。它主要指以下几方面,第一、一些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不能让与。第二、债权让与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的,不能让与。第三、不作为债权不能让与。(二)依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让与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债权人的合同权利不得让与。(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

    王衍祥律师 2023.04.12 690人看过
  • 债权清理的措施是哪些

    债权清理的措施如下: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王衍祥律师 2023.04.12 45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