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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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情况承担连带责任:1、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2、身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身为代理对代理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4、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325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能主张利息吗

    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借贷规定如下: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受法律保护;3、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4、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5、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730人看过
  •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在法律上一般是不合理的,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如果父亲死亡,儿子继承其遗产的,则儿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还债是合理的。或者丈夫欠债,其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妻子需要与丈夫共同还债,这也是合理的。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364人看过
  • 没遗产人死后欠账哪方还

    债务人死亡的,如果没有遗产,但是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如果既没有保证人又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415人看过
  • 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债务的保证期间一般则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458人看过
  • 钱转错人了怎么追回来

    给对方转错钱,对方对此收益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如果发现转错了,一定要保留还款记录等证据,通过还款记录到银行里打印出相关的转账证明。如果能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是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一定要与多方积极的协商,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证明确实与对方没有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关系,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541人看过
  •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255人看过
  • 在打官司中途对方把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在打官司中途对方把财产转移了的,视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后债务人就不能处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369人看过
  • 过了诉讼时效怎样办

    过了诉讼时效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履行债务,自愿还款。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就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规定,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的,就不可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理由,进行抗辩。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277人看过
  • 被执行人欠债几百万无力偿还

    被执行人若无能力偿还债务,其义务仍需履行。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不是免除债务的合法理由,对于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当申请执行的条件重新具备时,也就是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并且该申请不受时间的限制。但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和基本生活费用不会被执行,且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王衍祥律师 2023.11.15 42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