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就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外国优先权期限: 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 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外国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 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一)确定申请类型;(二)撰写申请文件内容,如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等;(三)递交专利文件;(四)缴纳申请费用。
2年。具体规定如下: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以下这些资料: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请求书。请求书应当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2、说明书。3、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申请专利所需要的文件如下: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