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没有使用,则被控侵权人的行为虽构成侵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商标申请一般情况下九个月内完成。商标申请注册要经过:商标查询、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实质审查、注册公告、核准注册、发证的流程,在非正常情况下,还可能因为外在因素而发生被驳回申请、驳回复核、被异议、异议答辩等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申请注册一个商标有效期为十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申请一般情况下九个月内完成。商标申请注册要经过:商标查询、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实质审查、注册公告、核准注册、发证的流程,在非正常情况下,还可能因为外在因素而发生被驳回申请、驳回复核、被异议、异议答辩等流程。
商标委托书的有效期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按相关法律限定,现行的商标法并没有对商标授权书的时限进行明文限定,所以,对于商标的授权,当事人能够自行商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