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急情况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发生医疗意外;3、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6不可抗力。
1、紧急情况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发生医疗意外;3、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6不可抗力。
1、紧急情况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发生医疗意外;3、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6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陪护费;(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
医疗纠纷案件赔偿费用有: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20年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