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的赔付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双方的协商方案赔付,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具体的赔付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医疗事故纠纷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除此之外,还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3、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医疗损害后遗症的赔偿如下:1、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害结果以及当地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综合确定。2、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医疗事故导致受害人医疗损害,并且给受害人留下后遗症的,就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10、死亡赔偿金。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主体: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话,还会产生残疾生活补助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就是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因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部门的过失而未能发现胎儿的残缺或者潜在的疾病而使其出生,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