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满可以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规定,强制执行能复议。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命令可以提起复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命令是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行政命令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等。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五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在交通事件的处理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强制措施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各种行政决定,所以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措施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
可以。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对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