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害人可以提出索赔的相关要求。
偷电行为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可以只判处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价值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交罚金是不能减少刑期的,罚金属于附加刑,是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的,并不能据此减刑。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
违反一般法律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有: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关于自然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有:①警告;②罚款;③行政拘留;④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刑事处罚有:主刑: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附加刑: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能折抵刑期。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如果犯罪分子存在以下情况的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了。二、犯罪分子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三、犯罪分子实施了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不认罪仍然可以没收财产。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不足的,即使被告人认罪,也不能定罪量刑。
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会有政治权利。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被偷东西可以要求额外赔偿,前提是在财产方面造成损失。如果能证明有的话,那是可以的。如果所偷的东西已被损坏或者导致有瑕疵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