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刑罚种类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什么情况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147人看过
  • 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是怎么规定的

    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规定如下: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刑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进行的刑事审判中的一般作为并处的附加刑处理,也可以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作为刑事处罚。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123人看过
  • 什么情形适用罚金刑

    适用罚金刑的情形:一、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二、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三、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四、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刘少威律师 2023.11.22 114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罚款后还可以再罚金吗

    虚假诉讼罚款后还可以再罚金。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会构成虚假诉讼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少威律师 2023.11.22 114人看过
  • 刑罚中没收财产是不是没收合法财产

    刑罚中没收财产是没收合法财产,还会没收非法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刘少威律师 2023.11.22 21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会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罪名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如对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刘少威律师 2023.11.21 2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谁认定的

    在刑事案件中,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认定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应当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的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的财产,应通过追缴、退赔程序予以追回;如相关财产确属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也不得作为没收对象。在没收财产前,如犯罪分子的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处于共有状态,应当从中分割出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后予以没收。

    刘少威律师 2023.11.21 104人看过
  • 刑法没收财产由谁执行的

    没收财产的刑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且在没收全部财产时,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刘少威律师 2023.11.21 106人看过
  • 入室盗窃十几万判几年缓刑

    入室盗窃十几万,判处缓刑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缓刑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刘少威律师 2023.11.20 145人看过
  • 取保候审金不退还怎么办

    取保候审金不退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检察院举报。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案件终结后,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行为的,保证金必须退还。拒不退还保证金的,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等直接向办理案子的部门负责人反映。

    刘少威律师 2023.11.20 279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