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自首。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串供之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关于自首的定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涉嫌包庇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构成自首的。其中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有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从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
失火后主动报火警,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构成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辩解也是可能构成自首的。只要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不隐瞒、扭曲认定其犯罪目的的事实,虽然对犯罪目的进行辩解,但仍应认定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自首,这也符合自首制度设立的目的。构成自首的条件有犯罪嫌疑人应当是主动投案。
同类案件是否构成自首要看是否具备条件: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构成自首必须认罪。不认罪,就一定不构成自首,因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罪行。既然不认为自己是犯罪,当然也就不存在自首的问题。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体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对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被传唤人能否认定自首,应分情况: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应认定自首。构成自首必具备条件有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