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这个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案件办理需要,随时传唤。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可以一直羁押到案件审理完毕;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缓刑就是不用坐牢。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个条件是:1、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2、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3、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4、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拘役后是不可以保释的。保释即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已经判处拘役的刑罚后,就不适用该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派出所带走24小时不算是拘留。拘留时间是以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时间为准,按小时计算。以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时间起算,到派出所的这段时间属于调查核实的时间,不属于拘留的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拘和拘留的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