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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拘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因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不同,最长期限也不同:1、公安机关决定的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因此,公安机关决定的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2、检察院决定的刑事拘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14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3日。即最长拘留期间为17天。

    张宇豪律师 2023.05.15 684人看过
  • 从公安局立案到刑事拘留需要多长时间

    1、在有法定情形的时候,其实警方就可以对重大嫌疑分子或现行犯采取强制措施,至于从确认嫌疑人到抓人之间的时间,法律中对此并未有规定。2、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实践中公安机关出于防止嫌疑人逃跑的目的一般发现作案行为就先拘留了。

    张宇豪律师 2023.05.15 317人看过
  •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如何理解

    1、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缓期执行,缓刑期限是四年。2、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即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缓期条件的罪犯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这个考验期限要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罚。3、但缓刑考验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或发现其他以前犯的罪,没有其他违反缓刑考验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判就不再执行。否则,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张宇豪律师 2023.05.15 20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不是属于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成立一般自首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以上缺一不可,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成立自首。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433人看过
  • 累犯有什么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193人看过
  • 自首量刑的应遵循哪种原则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有以下几点: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215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的情形是哪些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曲衍桥律师 2023.05.12 149人看过
  •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会坐牢吗

    1、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一般不会坐牢,但是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等。如果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承担坐牢的刑事责任。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曲衍桥律师 2023.05.12 3073人看过
  • 应当变更或者解除逮捕的情形是什么

    应当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如下:1.检察院、法院认为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解除逮捕:(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曲衍桥律师 2023.05.12 40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因特殊原因不宜交付审判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曲衍桥律师 2023.05.12 17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