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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是不是属于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成立一般自首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以上缺一不可,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成立自首。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572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都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600人看过
  • 欺骗行为的构成要件都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一)在欺诈人方面:1、须有欺骗他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无论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均属之。欺诈往往呈现为积极行为,而消极行为,尤其是沉默,则必须是法律、合同或者商业习惯上有告知事实的义务,而未告知时才能构成欺诈。2、须有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指具有欺骗他人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含义包括两层:(1)是使相对人陷于错误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表示的事情不真实,并且明知相对人有陷入错误的可能;(2)是有使相对人陷于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这两种故意从根本上妨碍了被欺诈人意思形成的自由。(二)在被欺诈人方面:1、须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被欺诈人陷于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如果被欺诈人并不陷于错误,或者虽然陷于错误,但该错误不是受欺诈而产生,则欺诈行为不能成立。2、须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须有因果联系。

    杨朕律师 2023.05.12 334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主体要件如何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要件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2、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249人看过
  •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既遂是如何量刑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既遂的量刑有:1、犯此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2、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198人看过
  • 自诉案件是否能追加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自诉案件可以追加被告人。2、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目的与任务决定了在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追加被告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与任务决定了在自诉案件中可以追加被告人,这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3、当自诉人不知道有其他共同侵害人时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们法院受理后并不能据此就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4、其次,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为在自诉案件中可以追加被告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当自诉人不知道有其他共同侵害人时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们法院受理后并不能据此就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5、再次,当享有自诉权的当事人不知道其他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们法院有告知当事人提起自诉的义务。这也是基于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减少但是人的诉累考虑的。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439人看过
  • 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1)权利: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和同被告方辩论;申请回避;提出上诉;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2)义务:负有举证责任;应当亲自参加诉讼。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432人看过
  • 纵火构成哪种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故意纵火触犯刑法是放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有:1、纵火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并且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485人看过
  • 自首量刑应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刑法》及其相关规定,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有以下几点: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杨朕律师 2023.05.12 356人看过
  • 把孩子送给别人是否算是遗弃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1、把孩子送给别人不一定构成遗弃罪。一、如果是因为没有抚养能力而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的,不构成遗弃罪;二、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是遗弃罪。2、情节恶劣是指下列情形之一:①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②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③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④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⑤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

    张宇豪律师 2023.05.12 114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