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犯前款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过失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犯罪情形包括:1、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2、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3、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4、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5、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1、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国(境)外赌博犯罪的规定,并且组织者不限于境外赌场人员,无论其身份为何;只要组织中国公民赴国(境)外赌博且达到了本罪的定罪标准,就应当追究其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
下列情形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是要根据具体量刑标准来计算追诉时效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罪的量刑标准为: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4、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为境外收买情报罪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选择罪名之一,本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行为人实施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四个具体行为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
1、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一是新增“数额特别巨大”的定罪情节,将两档定罪情节增加至三档,最高法定刑从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二是因定罪情节的增加及惩治力度的加大,本罪有期徒刑的界分点从五年变更为三年、十年。三是调整、新增了附加刑。删除原有“数额巨大”量刑档次中“没收财产”的规定,三个档次均新增“罚金”的规定且与主刑采取“并科式”适用方式。四是将犯罪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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