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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他人”具体是指哪些人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1)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2)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3)但不应包括完全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如婴儿、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339人看过
  • 如何区分决水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划分犯罪既遂和未遂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条对决水罪的规定并未将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作为法定构成要件,行为人只须实施决水行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及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有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现实危险,就视为决水罪构成要件齐备,即构成犯罪既遂。至于认定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应以决水后水流开始冲溢为标准。因为水流具有巨大的冲刷力,水势一旦失控,往往借助于冲刷力愈冲愈烈,从而构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如果行为人刚着手破坏水利设施,或者在破坏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致使所决之水流开始冲溢,即为决水罪未遂。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326人看过
  • 如何区分决水罪与破坏经营罪

    (1)侵犯的客体不同。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罪虽然使生产经营秩序受到破坏,造成犯罪对象即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物品、工具的毁坏,但尚不属于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决水罪则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决水罪的决水属于危险方法,既可以使大范围的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危害,使大片农田被淹,重大公私财物受损害;而破坏生产经营罪所决的水,不属危险方法,只能使大量的水流失,或使小范围的农田被淹,或使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破坏,其在损害的严重程度上不及决水罪。而且,从水量上看,决水罪所决的水,一般要大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所决的水。(3)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决水罪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和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由此可见,基于破坏生产经营故意而决水,因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又构成决水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按从一重罪的原则处断即按决水罪处断。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32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决水罪的罪与非罪

    区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决水罪的关键是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即是否造成或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如果没有造成也不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即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则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决水罪,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一般的决水行为,主要是依靠民事的或行政的方法加以解决。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286人看过
  • 决水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同放火一样,决水也是一种危险性很大的犯罪方法。(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决水罪不负刑事责任。(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797人看过
  • 浙江省是如何规定非法行医罪中的“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⑴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⑵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⑶使用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⑷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⑸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3人次以上,并导致引产的;⑹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该行为的;⑺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34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一般是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认,或者经过专业培养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并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就是不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诊疗活动资格的人。两罪主体的区别在于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上。(2)主观故意不同。医疗事故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严重不负责任的心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而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3)行为要件不同。医疗事故罪要求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予以刑事追究。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以情节严重作为成立犯罪的要件。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285人看过
  • 如何区分非法行医罪与故意杀人罪

    (1)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不包括过失。(3)发生场合不同。非法行医罪发生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而故意杀人罪发生的场合不限于此。(4)客体不同。非法行医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而故意杀人罪仅侵犯特定公民的生命权利,并不侵害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459人看过
  • 如何区分非法行医罪与故意伤害罪

    (1)客体不同。非法行医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而后罪所侵犯的客体仅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发生在非法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而后罪的发生一般都不在医疗活动的过程中。(3)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的心理态度是过失或间接故意,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348人看过
  • 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本罪与一般扰乱社会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限

    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可能是相同的,都是扰乱了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医疗不能正常进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情节是否严重,是否使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如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由于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缺点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闹学潮或罢工等,要进行深人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加以区别,对于借学潮、罢工之机,故意歪曲党的方针政策,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本条规定的,则构成本罪。

    苟志平律师 2023.05.28 26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