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逃逸可以协商不立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是没有造成犯罪的,由交通部门处罚款,如果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会被吊销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逃逸的终生不能够重新取得驾驶证,后果非常严重。在国内,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同时报警。如果发生人身伤害,还应立即施救受伤人。如果驾驶人逃逸,这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重处罚,包括刑事责任。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逃逸,即使事后与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协商,这并不能改变逃逸行为的违法性质,也不能保证不会被立案。一旦逃逸行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他们有权对你进行调查并可能对你采取法律行动。

    秦江华律师 2024.04.24 150人看过
  • 强制医疗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强制医疗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第二日起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以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复议决定:(一)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二)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撤销原决定;(三)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撤销原决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秦江华律师 2024.04.24 116人看过
  • 开车撞死人,判刑多久

    开车撞死人的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只有肇事者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以及负事故同等责任,但致使三人以上死亡的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了才会判刑。至于如何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存在肇事逃逸情节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秦江华律师 2024.04.24 133人看过
  •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构成特征有什么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构成特征:侵犯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是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主体为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秦江华律师 2024.04.24 107人看过
  • 对高利贷怎样立案侦查标准

    经侦对高利贷立案标准主要是: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追诉立案,判定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秦江华律师 2024.04.24 132人看过
  • 贩毒有什么量刑处罚

    贩毒罪的量刑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秦江华律师 2024.04.24 109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限过多久?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秦江华律师 2024.04.24 126人看过
  • 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2024.04.24 3036人看过
  • 询问笔录有什么后果

    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如果依据笔录而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将会计入档案,产生影响。

    沈辉律师 2024.04.24 6152人看过
  • 危害行为的基本特征都有哪些

    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

    2024.04.24 302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