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取保候审期不算羁押期。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羁押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但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人身自由是没有受到限制的。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2、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1、治安拘留不会影响量刑,只会对实际的刑期产生影响。2、《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1、醉酒持刀伤人导致人员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是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已立案的诈骗案不可以和解,但是已立案的诈骗案在数额较大的范畴、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无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最低是十三年。2、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1、立功的检举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如果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是不能认定为立功的。2、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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