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对于强制执行不服如何提起申诉问题,需要分以下情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根据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案外人不服,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发回重审一般不会维持原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房屋买卖后未办理过户属于债权范畴(过户后属于物权),其他债权人执行也属于债权,房屋当然可以执行。应当及时对法院的执行提起执行异议,或者另起诉讼(保全房屋所有人其他财产)以保证自己债权的顺利实施。
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发开庭传票等。
我国实行的是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前财产保全后三十天内必须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全措施依法解除的情形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实施保全措施错误、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等,诉前保全的法定解除情形还包括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情形。法律并未规定“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是解除诉前保全的事由,亦未明确规定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后诉前保全的效力问题。对于诉前保全起诉后的效力问题,可从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解读出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延长至起诉后。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权益”包括4大类:人身权益(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其他(股权、继承权)。
可以找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民事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四种: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选择。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