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要三至六个月的时间。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民间纠纷主要的处理方式有以下这些: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法院立案后,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导致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相应变更案件案由。法官不能直接更改案件的案由,如果案由不符合规定的,法官可以告知起诉人更正,如果不更正,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驳回起诉请求。
财产保全后,财产会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需要法院判决后才能处理。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法院就可以对保全后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在司法实践中,被申请人提供足额的现金担保或者提出置换查封物,均可申请法院解封被查封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三年的诉讼时效到期,债务人依然可以还款,但是基本上靠其自愿,在法律上,债务人已经有了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抗辩权。也就是说,即使债务人不还款,法院难以强制其还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诉讼时效到期后,债务人表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抗辩理由。
1、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4、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5、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6、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分情况讨论:(1)一审: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须上级法院批准。(2)二审:对判决上诉的,3个月;对裁定上诉的30日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1.民事判决书执行需要按规定执行,被执行人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2、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一般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同时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3、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