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个人把车扣了具体情况如下:(1)因经济纠纷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属于民事纠纷,涉及犯罪;(2)债务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3)既然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申请执行后对方还是不还钱,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解决:1、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让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偿还债务;2、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如果上述措施都执行完毕,财产仍无法执行,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财产可执行,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纠纷的当事人能否不出庭,需依据案件的类型而定,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原告本人可以不出庭。如果是婚姻的案件,当事人是必须出庭的,如果不出庭法院会拘传。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等问题的书面意见。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信息,无身份证号码不影响你提起诉讼。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下列条件即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欠钱不还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没有影响,起诉只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也可以先去法院立案。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2、越可能多的收集被告信息,在起诉状中列明,被告信息明确,在提交立案材料时可请求法院予以协助查明对方身份信息。
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信息,无身份证号码不影响你提起诉讼。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下列条件即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人还钱无法执行的,只要保证人有财产,债权人有权随时申请执行。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拒绝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需要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如果拒绝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其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的。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则贷款机构能可以在逾期后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担保人如果想要取消担保的话,一般要看担保人和欠款人或者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所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欠款人的连带关系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已到,那么担保关系会在到期后自动取消了。此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取消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