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代理的规定是这样的:1、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3、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4、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的时限,但是,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1)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2)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1、上诉会不会改判,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一审适用法律法律错误,事实不清或者有新的证据等情况是会改判的。(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2、人民法院审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答辩状法官会看。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第一审民事案件是指案件第一次立案并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可能出现在基层法院、中院及高院,民事案件主要根据诉讼标的、管辖范围等不同,在不同的法院立案受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中,基层人民法院数量多、分布广,审判人员的数量多,并且没有审理上诉案件的任务,所以,一般地说,将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都交给基层法院承担是比较符合法院工作均衡负担原则的。同时,由于民事纠纷的发生地、当事人住所地或者争议的财产所在地,都与基层人民法院辖区相联系,因此,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审法院,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方便人民法院审理。
收到律师函多久都不一定会起诉。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会被起诉,这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律师函是表明纠纷的一方已经对双方之间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它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所以收到律师函什么时候会被起诉是不一定的。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高利贷起诉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民事侵权这样解决:1、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