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是处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在未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之前,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如果劳动者属于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上述两种情况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续延至健康检查完毕之日和诊断结论出具之日。如果经健康检查或诊断认定劳动者存在职业病可能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且在之后的医疗期内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必须等到职业病治愈。如果职业病不能治愈,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 如果劳动者是患病(非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续延至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 3.如果劳动者是女职工且该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如遇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后。 4.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足5年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具体有以下这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是处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在未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之前,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如果劳动者属于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上述两种情况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续延至健康检查完毕之日和诊断结论出具之日。如果经健康检查或诊断认定劳动者存在职业病可能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且在之后的医疗期内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必须等到职业病治愈。如果职业病不能治愈,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 如果劳动者是患病(非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续延至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 3.如果劳动者是女职工且该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如遇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后。 4.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足5年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是处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在未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之前,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如果劳动者属于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上述两种情况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续延至健康检查完毕之日和诊断结论出具之日。如果经健康检查或诊断认定劳动者存在职业病可能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且在之后的医疗期内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必须等到职业病治愈。如果职业病不能治愈,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 如果劳动者是患病(非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续延至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 3.如果劳动者是女职工且该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如遇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后。 4.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足5年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分公司注销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分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 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社平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但不是指每个人一样多,是指总量不超过三倍。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可以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分公司是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分公司是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1、审核劳动合同时必须熟悉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2、注意审核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注意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与劳动法的规定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