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项目有以下这些:1、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醉酒骑摩托撞伤人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如下:1、存在损害行为;2、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后果;3、损害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具有过错。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租的车出了事故,自己是否要赔偿,需要根据出事故的原因来确定。如果本人没有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存在过错,如乱放乱停导致被撞的,车辆的使用人,需要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如果是租的车辆存在瑕疵,导致出现事故,则出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按照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机动车与电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电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连带赔偿责任承担形式:1、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等。
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负30%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当事人主次要责任的,机动车当事人应当承担80%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40%责任。
被追尾对方全责应当由对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为造成追尾事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一定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孕妇发生车祸,需要保胎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赔偿不足的,再由当事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