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有关。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承担的不同分别承担不同比例的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交通事故定责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2、作为人民检察院公诉交通肇事案件的控罪证据;3、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1.主体: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2.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有罪过。3.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4.客观方面:是指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1、双方都是机动车,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免责的事由:一是受害人故意且造成事故不可避免;二是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除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种: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3、误工费;4、伤残赔偿金过着死亡赔偿金;5、被扶养人生活费;6、丧葬费;7、鉴定费;8、精神损失费;9、残疾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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