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车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交警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交警在处理时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请注意,这只是一般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交警的判断来确定。
二轮摩托车载人不得载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载人须遵守下列规定: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乘人。2、后座只能附载一人。3、后座不能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4、后座载人必须面对行驶方向正面骑坐,不准侧坐。5、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轻便摩托车是指发动机排量大于36CC而小于49CC(即小于50的摩托车),只要是大于50CC的摩托车(包括踏板车)都可以载人。两轮摩托车可以载人,但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边三轮摩托车核定除驾驶员外,主车和边斗有固定座位的各乘坐1人。正三轮摩托车车厢有固定座位,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250立方厘米的,核定乘坐人数不得超过2人;发动机总排量大于250立方厘米的,核定乘坐人数不得超过4人。
货车超3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助力车上牌情况如下:1、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的电动车为非机动车不需要上牌。2、最高车速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大于40kg,具有这种标准的即为机动车,根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需要上牌。
下列行为会扣一分: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2、不按规定会车的;3、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4、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1、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000至10000元左右。
在湖北,发生交通事故的补偿标准是:为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可以备案。撞人后没事也可以备案。撞人后为了防止事后产生其他问题的,也可以进行备案处理,以防仅凭当事人自己的判断存在误差。根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只要乘客超过了车辆核载人数,即使是一个小孩也算超载,按照规定如果是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则会被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流程: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