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军人转业费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段考虑。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所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
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婚前付款登记在买房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处理。
男方女方财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有共同的处理权,同时离婚也应当均等分割。2、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则不需要分配。
过错方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夫妻离婚以下四类财产不进行均等分割:一、夫妻结婚前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二、夫妻结婚前双方为结婚准备的财产,比如嫁妆、新房的家具。三、婚前一方被赠与的财产,以及婚后赠与人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四、结婚登记之前女方获得的彩礼。
夫妻离婚时,共有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离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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