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复婚的时间限制,如果离婚之后的男女双方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随时都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复婚手续。
女性检查内容:血常规(血型):及早发现贫血等血液体统疾病,因为如果母亲贫血,不仅会出现产后出血、产褥感染等并发症,还会殃及宝宝,给宝宝带来一系列影响,例如易感染、抵抗力下降、生长发育落后等。
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
申请复婚的手续具体如下: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等等。
男女结婚的法定条件是: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不能具有法律上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
现行法律近亲结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处罚措施,但属于近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准予登记的,如果隐瞒事实骗取了登记,其婚姻也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有权撤销该婚姻。近亲结婚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主要有:(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主要有:(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三)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