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非军人方)、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没有相关规定表明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有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没有相关规定表明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有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没有户口本不能登记。法律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就包括户口本:(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法律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与外国人结婚登记流程如下:(一)申请。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三)登记。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本人无配偶。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