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
没有,订婚,是我国一些地区的传统习俗,并不等于法律规定的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双方结婚,应当本人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订婚只是民间的一种习俗,它不等于有效婚姻的缔结。
只办酒席不领证不算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是可以撤销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准备起诉材料;二、带着以上材料,亲自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三、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四、开庭并等待法院判决。
请求权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继续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禁止结婚的情形如下:(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根据这一规定,配偶死亡后,婚姻关系即消灭。除了配偶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以外,还有其他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