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属于个人,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没有共同还贷的,一般为个人房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有共同还贷的,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共同还贷被认定为借款,作为债权偿还。
对于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公证,以及未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有何法律风险该如何补救的问题,我将做如下的解答。第一、能对婚前财产公证,当然是最好不过。但是没有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的,也不影响婚前财产其本身的法律属性,即不会因为仅仅没有进行公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前买房离婚时想证明出资来源的,只要是能证明该事实的证据都可以向法庭提交。下面我针对比较常见的证据形式,做简单分析。如双方有婚内财产约定,若约定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的,婚内财产约定无违反法律情形、胁迫欺诈情形的,约定合法有效。
由于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婚后卖掉的增值收益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夫妻双方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在结婚以后,也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婚前财产不会因结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三种例外情形:(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可以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