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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夫妻共同债务
  •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不是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赵彪律师 2023.11.14 118人看过
  • 事后追认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原则上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妻子不需要偿还。但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赵彪律师 2023.11.14 136人看过
  • 婚内老公举债,妻子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婚内丈夫举债的情况下,妻子不是一定需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该债务是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一般由其自行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赵彪律师 2023.11.14 93人看过
  •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信用卡欠款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是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赵彪律师 2023.11.14 143人看过
  • 离婚时可否由一人承担债务,法律上如何认定

    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由一人承担债务,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赵彪律师 2023.11.14 8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协商不成怎么处理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与夫妻进行协商,要求夫妻进行偿还,如果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承担。2、现实生活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与此同时,夫妻对共同债务也需承担共同的偿还责任。

    赵彪律师 2023.11.14 10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各付一半吗

    夫妻共同债务能各付一半。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赵彪律师 2023.11.14 158人看过
  • 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共同债务的分配: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返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赵彪律师 2023.11.14 10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能否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能否平分,可由夫妻协商而定。正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不足部分,可以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赵彪律师 2023.11.14 124人看过
  • 信用卡卡债该如何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离婚时需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赵彪律师 2023.11.14 18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