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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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怎么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顾斌律师 2018.12.05 1198人看过
  • 判决离婚后又发现未处理的财产该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离婚财产。

    顾斌律师 2018.12.05 1220人看过
  • 孩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信息资料; (二)被告的信息资料;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顾斌律师 2018.12.05 1697人看过
  •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顾斌律师 2018.12.05 1492人看过
  •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要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顾斌律师 2018.12.05 1336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顾斌律师 2018.12.05 1486人看过
  • 中止探望权的管辖是怎样的

    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是任意一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顾斌律师 2018.12.05 1116人看过
  • 未成年随迁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内地户口子女系未成年人,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户内的,该户家庭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全面审核后认为该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当年未随同父(母)迁入,现须投靠父(母)。

    顾斌律师 2018.12.05 1592人看过
  • 热恋时出手大方分手后哪些钱物能讨回

    如果是基于婚约基础上的赠与行为,则属于附加条件的赠与。假如婚约最终解除,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则出现了类似于上述所说的第三种情况,即被赠与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此时,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比如彩礼。

    顾斌律师 2018.12.05 1133人看过
  • 监护人公证书怎么写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顾斌律师 2018.12.05 135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