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精神病人离婚的,那么离婚财产在原则上还是遵守一人一半的原则均等分割,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的补偿,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死亡一方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个人财产作为遗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没有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处理,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有房产在离婚时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夫妻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分割如下:1.房产未过户,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2.房产过户,离婚时房产属于被赠予的一方。
夫妻离婚时孩子不可以分财产。因为在离婚时能够参与财产分割的只有夫妻双方,其他任何家庭成员都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觉得将共同财产留给孩子的,则此时孩子可以获得父母赠与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 2、结婚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规定的只能一方所有的财产; 3、结婚期间购买的专用生活用品等。
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婚前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后购买的房产,若该房产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系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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