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以股东出资时认缴的出资额确定转让价格;2、以公司的净资产额确定股权转让价格;3、以股权资产评估确定股权转让价格;4、其他方式。
股东会决议不能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类情况,股东会决议因侵犯了股东的财产权而无效。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有转让意愿之后的事项。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股权转让不包括强制股东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内部的股权流转主体为股东个人,其配偶并不享有该股权的处分权能,股权转让的权能应由股东本人行使,不受他人干涉,包括配偶在内。有证据的,是可以撤销转让或者要求法院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分割。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
股权转让和公司设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此,股东按照合同法规定自愿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是有效的。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是合法的。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不能继续行使知情权。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但是股东在股权转让后不能要求行使公司向其透露其拥有股权期间的经营管理状况。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不签字的话,只要在股东会中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即可形成有效的变更决议,当事人就可以依据该决议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其他股东需要对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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