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押对于抵押物的要求不是必须。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时,应当注意审查,出质人的资格、股权出质的合法性、评估股权价值、完善质押合同、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等。
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同时应当注意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分为五个步骤,首先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其次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等。
公司被注销前签的入股协议还有效。若是公司清算后,还有剩余的资产,则可以获得分红。公司注销前,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要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
股东对公司出资,公司设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或者要求公司回购股权退股。而股权转让或者回购股权不是公司清算的情形,所以不需要清算公司资产。
变更公司登记事项,需要在公司营业执照、开启银行、税务登记、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办理变更程序,需要准备必要的证件。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我们网站的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一般都能继承股东资格,成为股东,但因公司经营不善、个人能力喜好等原因,不少股权继承人不想再经营公司了,就会转让股权。只是当公司股权没有人愿意接手时,能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就要看实际情况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在公司的章程是约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是合法的。
有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需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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