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时商标权应当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依法应当随同进入上市公司。公司应当在批准股票发行前办理相应手续,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商标权的情况。公司申请上市发行股票时,商标权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得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企业分为所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同的企业设立的条件也有所不同,拿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于外界监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经营地。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设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我国公司法没有公司设立无效的,仅有公司设立撤销的内容。如我国公司法,公司设立撤销的原因是,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出现上述情况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一个自然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过程是:1、公司名称核准登记;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同时提交公司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3、开户及认缴股款;4、制定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5、完成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1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和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注册公司的手续如下:1、确定公司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2、确定公司的营业场所;3、撰写起草公司章程;4、开设公司营业时所用的账户和公章;5、符合设立公司的其他条件。
对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行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有: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