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以其名称单独的对外进行生产经营,无法对外投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下列人员不能成为股权激励对象:1、监事、独立董事;2、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3、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4、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5、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能作为激励对象。
分公司不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以其名称单独的对外进行生产经营,无法对外投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未上市股权能溢价转让,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
瑕疵股权转让法律效力:(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瑕疵而接受转让的。对于转让人已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2)受让人未告知或受让人不明知是为瑕疵股权的。瑕疵股权在转让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瑕疵的真实情况,对股权瑕疵情况,受让人不明知或不应当知道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般都写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人,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除了记名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凭此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公司股权转让有下列情形: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三、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四、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五、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股东退出公司股份方式: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4、解散公司。5、破产清算退出。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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