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少股份多的这种情形是不合理的,股份的多少,取决于协议,要看合伙人的股权分配,股份的比例就是按照出资比例算的。各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金额没有限制,由股东自行协商,以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形式体现。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在章程中对股权比例另行约定,无需与出资比例保持一致。但具体操作中可能需事先与当地工商局沟通,因为有的地方工商局强制要求二者必须一致。根据公司法,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允许,对于公司法代持股,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股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不出资不可以占股份。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出资后,可以将自己的股权无偿的转让给他人,此时的受让人,虽未出资,但也可以合法占有股权。
新股申购的规则主要有:1、要在申购日前2天的再往前推20天内,要持有超过日均1万元的证券市值(沪深两市分开算);2、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3、申购款应在申购委托前存入资金账户。
将公司的股份给公司内部员工的方式有二:一是通过购买,即员工出资购买公司股份,记入公司的股权登记。二是员工不出资或少出资取得公司股份,以上两种方式都要通过变更公司股权登记获得股权转移的合法定位。
不一样,股权都属于股东,公司不能持有自己公司的股权,所以公司也就无股权可卖。但是,一般情况下,股东是可以自由买卖股权的。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如不同意,需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的股权。
公司被收购还是有股份的,被收购的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的,此时收购人应当收购持有人的股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收购应当签订协议,并进行变更登记。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更多。如:(1)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同意”是指除出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表决采取的是人头主义,即按股东人数表决,要求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而不是所代表的股权过半数。(3)股东同意权的行使程序:首先,股东就其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次,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最后,反对股东有购买义务,即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表明自己愿意出资购买,否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必须在“同意转让”和“购买”之间作出选择。(4)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针对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合同才能对抗公司、其他股东和其他第三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相对自由,但是法律对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进行了限制。
合法,股东可在章程中对股权比例另行约定,无需与出资比例保持一致。但具体操作中可能需事先与当地工商局沟通,因为有的地方工商局强制要求二者必须一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